鹤湖网站在用户接受以下条款的前提下,向用户提供有限的虚拟主机服务。
一、总则
- 用户必须同意有偿租用鹤湖网站(以下称鹤湖)的虚拟主机。
- 双方合作以一年为期,期满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双方如需继续合作,每一年度的延续协议均为 本协议的有效补充部分。每一年度的合作期从当年的协议正式签定之日开始算起。
- 虚拟主机的信息发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若虚拟主机的信息发布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的内容,用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鹤湖网站有权终止对此用户的服务,可以就此关闭用户的虚拟主机和删除用户已经发布的信息。
- 鹤湖必须保证虚拟主机的安全性,防止被攻击、侵入,并定期做好数据的备份。
二. 鹤湖网站的责任与权利
- 负责用户的国际顶级域名或国内域名的解析及其子域名的解析。
- 提供《虚拟主机的收费标准》(附件)将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同时负责其中载明的服务项目。
- 在用户申请域名完毕,鹤湖在收齐年费和申请表格后一周内为用户开放虚拟主机服务。
- 负责虚拟主机的运行,出现故障必须在规定修复时间内尽快恢复。
- 负责虚拟主机的设置、建立和系统维护,保障系统不出现长时间的DOWN机故障。
- 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用户的汇款,鹤湖网站有权终止对用户的虚拟主机服务。
- 如因用户原因造成鹤湖网站的虚拟主机服务器或网络运行的故障,鹤湖网站有权暂停对用户的虚拟主机服务,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 鹤湖有权终止有危害系统安全倾向或严重影响系统性能的脚本或CGI程序的运行。甚至终止相应的虚拟主机服务。
- 如因电信线路故障或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鹤湖网站不承担责任。
- 因域名注册机构的原因造成域名运行不正常,鹤湖网站不承担责任。
三. 用户的责任与权利
- 虚拟主机的数据上载、更新等日常维护工作由用户来完成。
- 用户必须保证虚拟主机上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 用户需在申请前先把域名注册费及虚拟主机费用汇给鹤湖网站,然后把汇款凭据传真给鹤湖网站(0759-6620587),并在传真件上写明公司名称、要申请的域名及联系电话。
- 用户不得在所租用的虚拟主机上运行有危害系统安全倾向或严重影响系统性能的脚本或CGI程序,如聊天室、邮件列表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脚本或CGI的运行,并停止对其虚拟主机的服务。
- 用户不得利用鹤湖网站所提供的信箱向未主动请求的用户发送电子邮件广告、刊物或其他资料,一经发现鹤湖网站有权立即终止对乙方的一切服务。
四、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没有异议,此协议为下一期的有效延续。
五、有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未涉及的 或未够详尽的内容,以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并在鹤湖网站收到用户通过邮局汇出年租费的汇款 单传真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壹年。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过程中遇争议问题可协商解决。 |